那种决绝让拓跋庆生和轩辕正初心惊。
他说:“带我去找他。”
轩辕正初蓦然站起来,怒气在他眼里一点点弥漫:“你明知道自己的身份!他是夜彧人!曾经是赏金猎人,他认识你!见了你之后,你还能回来吗?就这样你还要去找他,想干什么?!”
“有些事想问他。我都这样了,见不见,结局没有什么不同。”老细露出一个不太协调的笑容,“带我去找他,谢谢你了。”
见,老细十有89回不来;不见,地球纳入大宇宙体系是迟早的事,那时候老细想躲,能躲去哪里?还和以前一样东躲西藏?能躲多久?而老细的身体出了问题,需要尽快想办法。
说服老细偷偷渡去夜彧也是个难题,轩辕正初跟他对视良久,放弃一样垂下眼:“那些人不会让我们靠近的。”
老细近乎哀求一样地说:“你有办法的,是不是?”
轩辕正初手在桌子上狠狠砸了下去,忍着怒气大步离开。
“永不陨落的星辰”号夜彧探险星舰自出现起就没有移动位置,附近总有飞行器来去,很多是想一睹外星星舰风采的地球人,有维安警的战舰在维持秩序,他们只能远远地看一眼,不能靠得太近。
“永不陨落的星辰”星舰内,一个拥有一头水蓝色长发的男子闭着眼从营养舱中走出,不着寸缕,心脏部位的皮肤上有纹身,是用夜彧通用字纹的,翻译成华夏语是“细腰”的意思。
男子双手抱胸,右手捂在心脏的部位,微微闭着眼,就像拥抱谁一样,良久,他睁开眼睛,浅绿色的眼珠骤然见光,瞳孔化为竖瞳,适应光线后迅速转为圆瞳。
他走到挂放衣服的柜子前。
一个人快步跑进换衣间,跑得太急,额上甚至有隐隐的汗水,正是出现在卫星电视上的男人,他看见长发男子,惊呼一声:“玛尔斯,你出来了?你猜我看见谁了……”
长发男子并不喜欢这种你猜我猜的游戏,不理会他的问题,径自穿衣,量身定做的衣服很贴身,勾勒出他健美的身材,肌肉随着他的走动隐现,犹如一头优雅的猎豹。
男人这才发觉自己失态,不过依然兴奋之极:“我以前做过赏金猎人,曾经接过悬赏金额最大的一笔生意是寻找一个机器人,据说那个机器人拥有自主思维……这么多年了,我居然又看到那个机器人,还是自己送上门来的!天啊,吉布斯说我今年运气很好,果真是这样,先是发现新的资源行星,虽然有高级智慧生命有些美中不足,但悬赏金也算是小小的弥补……”
他喋喋不休地说着,一改在众人面前矜持自制的风度,说话期间还不时挥动手臂。
玛尔斯面色一凝,跃到男人身边,身形太快,居然出现残影,他抓住男人挥舞的手臂:“在哪里?”
“什么?”男人冷不防被抓着手臂,疼得咝咝直吸气。
“那个机器人。”玛尔斯用力扭转他的胳膊,“在哪里?!”
“我刚派飞梭将他接到舰上了,在3号会客室……”男人忍着痛说,冷汗一颗颗滚下来。
老细独自坐在会客室内,他并没有让轩辕正初跟着,而是让他派人驾驶飞行器飞到“永不陨落的星辰”远处,而后自己发出一组奇怪的信号,很快星舰就派造型类似梭子的飞行器将他接过来了。
见到了那个赏金猎人,那个赏金猎人一副天降馅饼的表情,和预想的一模一样。
他疲倦地支着头,似乎想了很多,又似乎什么都没有想,就那样目光茫然地看着一处,觉得很累很累,似乎就这样结束了也不错。
没有尽头的逃跑,如何能够逃脱那个人的手掌心?他知道,自己有自主思维的消息是那个人透露出去的,高额报酬悬赏找他的也是那个人,他就是见不得自己存在,一定要将自己逼死才好受。
总是躲啊藏的,实在太累了。
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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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日子“星际旅行”“星际迁徙”的话题很盛行,当初发现迦兰虫洞和迦兰星也没有这样热闹,毕竟迦兰星被发现的时候完全是原生态的星球,一个智慧生物都没有;但是夜彧不一样,千千万万的行星上居住着和地球人一样外表的智慧生物,高度发达的科技,星际航行,空间跳跃,亚空间存储技术(俗称空间戒指空间按钮什么的)……一个个让人热血沸腾的名词不断被提起,甚至连星际海盗这个令人闻之色变的词语也变得可爱起来。
老细登上“永不陨落的星辰”后两天,有人敲响拓跋庆生的私人住宅:“这是一百张‘永不陨落的星辰’两个月后飞往夜彧的船票,请收下。”
拓跋庆生带着轩辕正初回家,吃饭后一家人坐在客厅看电视吃水果聊天,拓跋鹤刚换台,换了好几个频道都不时能听见主持人或者嘉宾提到那些词语,拓跋歌可能在学校跟同学也讨论过,此刻依然兴致勃勃,黑葡萄眼睛里满是憧憬。
拓跋庆生剥荔枝吃,塞了一颗进他嘴里:“如果有船票,你们上船吗?”
——全文完——
老细番外(1)初始
老细和玛尔斯初见的时候他还是台沉默寡言永远只会说一些设定的简短机械语言的家庭服务机器人,而玛尔斯那时候不叫玛尔斯,叫毛司,读音差不多,一个意为战神,一个意为老鼠,天与地的差别。
毛司那时候比老鼠大不了多少,是年迈的老机械维修师印宿从郊外最大的垃圾场捡回来的,毛司被裹在一块脏兮兮的布里头,脏乱酸臭的黑色头发,黑色眼珠表明他的血统低下,这种颜色在星球上向来不受欢迎,通常被认为是死亡的颜色,晦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