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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共赴国难(第1页)

朱平安的诏书经由常胜转达到兵法院。

他给了“兵法院”的弟子,两日的时间做准备。

如果家在金陵的,可以回去告别一趟。

如果不在金陵,可以留下家书,会有专人送回去。

从头到尾,他们没给兵法院弟子拒绝的权利。

因为这就是军令。

正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倘若是孬种,也没资格进兵法院。

李墩墩和周启鸣同时得到消息,立刻开始收拾行装。

正好在书院旁听的李挽,得到消息之后,立刻过来给这位师弟送别。

李挽和李墩墩算是同辈人,他们的爹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师兄弟,但是二人之间差了快有十岁。

李挽这些日子正好在旁听“器道院”,学习如何打造尖锐的兵器。

他手里刚有两把淬火过的匕首,留给李墩墩防身。

至于另外一把,则是送给了周启鸣。

这是他师弟的生死好友,也希望看在这赠送匕首的份上,到时能帮着照顾着一点。

周启鸣很上道,主动开口:“请李师兄放心,有我罩着墩墩,不会让他出事的。”

“你少来,到时候成了我照顾你呢。”

李墩墩一脸嫌弃的看向周启鸣。

二人年纪相仿,而且平日的吃用条件一样。

但是他膀大腰圆的,看上去与两个周启鸣捆起来一般宽,俨然一副天生神力的模样。

事实也的确如此。

李墩墩的身体素质,就连兵法院的几位老将都赞不绝口。

上一次像他这样天生神力的。

还是坐镇西域,前不久因功受封“烽火侯”的蓝冉。

蓝冉因为大破大食的威名,他的名头在西方世界甚至比“大明”二字还要杀伤力。

这些时日,因为大食的动作有所减少。

朝廷有意让蓝冉协助燕王守住漠北的防线。

到了这个份上,变相是承认了他已经如同定国公“李从彧”一样,有了独当一面的本事。

反观蓝冉今年还不到三十岁。

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大明军方第一人的身份,迟早有一天会落到他的头上。

李墩墩作为现役的大明军方第一人的子嗣。

有人将他与蓝冉对标,这同样寄予厚望。

李挽看着这二人的打闹,目光落在周启鸣身上。

周启鸣是周相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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