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底暴走,粉笔琴直接一下跳开了老远,然后就开始来回踱步,走过来,走过去,要不是因为这里毕竟是皇宫,而这御花园的东西更是碰都不能碰,她真想把眼前看到的这些花花草草全给糟蹋了,谁让他们在这里碍眼的?
当然,还有最碍眼的金元宝看他那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看看他那张小受的脸,看看他那一脸遭人欺负的表情,她就想揍他
倒是金元宝,虽然只是个npc,但身为一个夫子却还是很智能化的,虽然粉笔琴骂了半天也没有明确说自己不是那个意思,但人家倒是听明白了,也知道自己说错了话。他又不傻,见这里还在发飙哪里还敢接着讨论这个话题,赶紧摆了张笑脸就说起别的来。
“啊……那就好那就好,那,那你想要什么样的东西?说实在的,我这里除了这本书之外,就是金子银子,但那些东西大部分都在无涯斋我根本没带出来,而且那些是先皇赏赐的,也不能随意给别人。”
他想了想,又开始往身上掏,没等粉笔再开口,他一下又从怀里掏出一条丝带来:“哎,对了,还有个这个东西……是以前有位高人,因我送了他一幅画他以这个交换的。据他说,这根丝带只要配上一种神奇的药水,就能使人在短时间内变出另外的容貌。”
说到这里,金元宝到有些激动起来:“不过那种药水听说只有那些刺客身边才有,我等身为读书人,又怎会与那些人有交往,因此这东西在我身边这么多年,却一直没能用过。”
不是吧?易容的?虽然只能在短时间内易容,而且貌似还需要特殊药水,但这功能也绝对算是强大,粉笔琴眼睛瞪大了。
但,金元宝显然没能真正理解她这表情的意思,眼见得她瞪了眼睛,以为她还生气着呢,顿时又开始拼命往身上掏。掏啊掏,扔掉了一双臭袜子,抛掉了两块破手绢,最后他才犹犹豫豫,又拿出一样东西来。
“这个……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如果你真的那个……那个这个东西就也给你好了……”
正文一颗奇怪的珠子
一颗奇怪的珠子
听到他半天才结结巴巴挤出这话,粉笔琴下意识顺着就往他手中看去。
不看还好,一看倒是一愣,这又是什么?一颗看上去古古怪怪的珠子,正稳稳当当停在他的掌心,看它周身流光闪动,通体透明极其明艳,却又泛着一股说不出的凶煞之气,虽说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但到确实有个不错的卖相。
这玩意儿,和她之前仓库里那颗奇怪的蛋还真像兄弟俩。用途虽然不明,但游戏里还不就是这么回事儿吗?东西的好坏分辨其实很简单,除去那些特别经过加工的之外,一般来说都是谁的颜色漂亮光芒万丈,谁就珍贵稀有。
这样的道理,粉笔明白的很,当然就更加不会错过这个机会,因此她立刻就点头道:“好,这个也给我,那……哎,你还有没有别的什么好货色,啊?我看这东西,也不怎么样嘛”
跟npc讨价还价,就跟你去菜市场买菜是一个道理,就算你心里头特想买,觉得那东西特好,整个菜场里没一个能比得上,你也得装作可有可无,这样你才有威胁人的本钱,才能以更低的价钱拿下不是?
所以,粉笔琴也是一向秉持这样的原则,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从各种npc手中捞到各种旁人没能捞到的好处。
但没想到这一回,金元宝却瞬间变了脸色摇了头,一把将手中的珠子紧紧攥了起来,然后就开始往怀里塞,边塞他还边摇头,那是一脸的受伤一脸的不可思议:“什么?有了这个你还想要别的?那怎么行?我告诉你吧,这东西可是当朝白虎将军亲自赠与我的”
说着,他已经极为迅速地把东西再次贴身收好,朝着目瞪口呆还没怎么反应过来的粉笔琴道:“整个天朝上下,可只有我一个人有。虽说我也不知道这究竟是什么,但我带它在身边这么多年,确实无病无痛,巡游塞外,毒蛇猛兽都避而远之……”
什么玩意儿这么灵?都快和西游记里唐僧那件袈裟的功能差不多了。不过粉笔琴有时候总忍不住想,当时西游记的作者也不知怎么想的,既然唐僧的袈裟那么厉害,为什么却还总是被那些妖魔鬼怪折腾地要命,每次都等着孙悟空来救?
说到孙悟空,她倒又想起一笑话,说四大名著用一句话来形容,《红楼梦》是:妹妹,救我;《水浒传》是:哥哥,救我;《三国演义》是:军师,救我,而《西游记》则是:大师兄,救我怎么就偏偏不是:袈裟,救我呢?
——呃,这话扯远了。
金元宝当然不知道眼前这个“女侠”此刻的思绪早已经飘到了九霄云外,更不知道自己手中的这颗珠子居然能让她想到那么远去,只是见她直愣愣地没说话,还以为她听得很认真,顿时又接着唠叨起来。
“当初我第一次收到这枚珠子的时候,曾听白虎将军说过,听说,这是当年他率兵东征突厥,途径白虎林时,从敌军将领的手中夺过来的。当时天地都为之变色,白虎将军说,这颗珠子煞气太大,他又毕竟是习武之人,戴在身上只怕难以控制,这才给了我。”
金元宝越说越来劲,已经彻底沉浸在回忆的浪潮中,出都出不来了。
这好在还是粉笔琴没注意,不然一看他这么张小受的脸,再看看他一脸神往的表情,又一句一个“白虎将军说”,很明显是已经把那什么将军当做了他丫心中的神,到时候,保不齐能帮他们俩想出什么龌龊念头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