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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第1页)

自从暮云深来了,他一天叹气的次数加起来比去年一年都多。

暮云深努力贴近他,试图让自己远离后桌那两个变态,惊魂未定地开口:“我就是来躲躲。”

现在林乐身上没有他沐浴露的香气,只有一股淡淡的说不清的熟悉味道,这是独属于林乐的,他不知道怎么形容,但很令人安心。

林乐仍由他将腿贴到自己腿上,灼热感透过薄薄的夏季校服传过来,有点烫人,他耳朵不自觉红了。

烫就烫吧,就当是为刚才的迁怒赔罪了。

学渣宣言

第三节是班主任老何的课,大家都不敢懈怠,暮云深还强打精神记了点笔记。

临下课,老何忽然说了一句:

“下节课改上英语,我和你们英语老师换了明天下午的课,咱们明天下午专门抽出一节课的时间开班会。”

老何前脚出教室门,暮云深后脚就拿装模作样写的笔记扇风,林乐一扭头看到他的笔记,不由一愣,对暮云深说:

“你字写得真好看。”

暮云深立马来了兴致,将笔记递到他面前,“是吧,我这可是专门练过的,喜欢吗?”

林乐沉默,感觉自己不应该多嘴。

暮云深不等他反应,从书包里找出张便签,摸了根钢笔龙飞凤舞地写了句诗,“啪”一声贴林乐物理书上了。

林乐缓缓闭上眼睛,不生气不生气,自己应该预料到会有这个结果的,不怪他不怪他。

等他睁开眼睛,发现上面写的是“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短短十个字笔走龙蛇银钩铁画,蓝黑色墨水印在雪白的便签上,真是赏心悦目。

纸上的字没由来叫人脸红,暮云深还在一旁眼巴巴看着他等他点评。

林乐又开始叹气,吐出一句淡淡的“挺好的”。

这三个字足够令暮云深开怀,他心满意足地笑上了,那颗尖尖的虎牙格外快乐。

他一时心痒,顺手摸了把林乐的头发。

能让林乐喜欢,这些年的字也算没有白练。

今晚回去就练字帖!

林乐眼神冰凉面带杀气,森森盯着他,“再摸我的头,就把你塞垃圾桶里。”

暮云深对他的死亡视线一点都不怵,将脑袋凑过来,

“那下次你同意了我再摸,你要摸摸我的脑袋吗,我头发很茂密,手感可好了。”

以前林致远工作累了很喜欢抱着他脑袋蹭的,嘿嘿的时候也喜欢轻轻抓他头发。

这证明他的脑袋对林致远有致命的吸引力!

林乐握着笔的手缓缓攥紧了,这是什么意思,自己的头发很稀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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